东海期货杭州营业部
-
东海期货杭州营业部被责令改正4项互联网营销违规,母公司东海证券半年净利2.65亿元增151.21%
一张落在营业部和个人头上的罚单,把期货行业最敏感的获客环节又推到了台前。 9月11日,浙江证监局连发两张监管罚单,直指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在互联网营销业务开展中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并对该营业部及时任负责人双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相关情况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投资参考网记者查阅监管原文发现,两份决定书落款日期均为2026年9月3日。其中一份开给机构,一份开给个人。 4项违规 问题集中在与第三方合作的链条上。 据《关于对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在开展互联网营销业务时,存在事先未经总部批准、未对合作第三方开展事前评估、未与合作第三方签订书面协议、将第三方合作费用支付标准与客户交易手续费挂钩等问题,违反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5〕15号)第三条、第六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监管同时认定,上述情况反映出营业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落到个人 负责人没有缺席。 据《关于对郑玲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郑玲燕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郑玲燕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两份决定书均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避免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救济渠道亦一并写明,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