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盘后,合力科技(603917.SH)发布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时任董事会秘书樊开源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三方均被出具警示函,相关记录同步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针对本次暴露的历史信息披露问题,公司已明确将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全面优化信息披露与内部治理体系。
追溯事件由来,2015年2月樊开曙与马绪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0元/股的价格转让100万股公司股份,其中对应50万股原始股份由樊开曙代为持有,形成股份代持安排。后经人民法院认定,该代持法律关系因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归于无效。由于上述事项未在公司IPO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后多年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导致相关股东持股信息存在不准确情形,宁波证监局据此作出上述监管决定。
针对本次监管事项,合力科技方面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强化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障后续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将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经营层面,公司主营汽车精密模具与铝合金轻量化部件,围绕新能源汽车赛道布局模具、铝合金、制动系统三大业务板块。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同比下降9.33%;受收入波动及汇率因素影响,归母净利润阶段性亏损305.46万元。但现金流端表现亮眼,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1.35亿元,同比增长571.43%,业务回款能力显著提升,经营基本面保持稳健。
据了解,本次警示函属于行政监管措施,不涉及罚款与市场禁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本次历史问题的集中暴露,也将成为公司完善内部治理、升级信披体系的重要契机。后续整改落地成效与新能源业务拓展进度,将成为观察公司发展走向的核心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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